【灵修】“行”与“不行”的三个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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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行”与“不行”的三个准则
哥林多前书
6:12凡事我都可行,但不都有益处;凡事我都可行,但无论哪一件,我总不受它的辖制。
10:23凡事都可行,但不都有益处。凡事都可行,但不都造就人。
默想:
基督徒常会面对信仰伦理的挑战,面对一些我们不熟悉的选择,到底可行不可行?是不是犯罪?上帝有没有给我们选择的标准?保罗在哥林多书信就给我们留下了基督徒面对是非选择的三个基本准则:
一、凡事都可行,必须有益处
凡事我都可行,但不都有益处;
换句话说,上帝并没有对某些具体的琐事,给我们一个固定的选择。上帝给了我们选择的智慧能力和自由,你可以随意选择。但要记住,这个选择是否真有益处。
何谓益处?那就是造就人,荣耀神的事。我们都有选择的自主和自由,但如果我们所要选择的并无益处,那就不要做。有些事在道德上没有对错,但却在效果上有不同的结局,如果选择的结果没有益处,我们就不要选择。凡无益的事都不可行。比如,吸烟、酗酒,你有自己选择的自由,但如果你发现这样的行为选择没有益处,那就该弃绝。
二、凡事都可行,不能受辖制
无论哪一样,我总不受它辖制。
爱德华滋(与屈梭多模相仿)的译法,在字眼上有巧妙的用法:“All things are in my power, but I shall not be overpowered by anything。”——你有自由做任何事,但不能让任何事辖制你。我们只能做“基督的奴仆”,不能再受制于别的(七22;罗一1,等)?(丁道尔)。比如,如果你做某事有了瘾,不做不行,那就是受了辖制,也就是该弃绝的事了。
今天,很多基督徒用手机,上网,打游戏,喝酒,吸烟,甚至是有某些侍奉上的强迫症,宁可不履行自己的家庭责任,也要到教会服侍等等,在很多事情上有了瘾,养成了嗜好。这就是辖制,就是该弃绝的了。
三、凡事都可行,必须造就人
凡事都可行,但不都造就人。
『造就人』指叫人得着建立(参林前八1)。我们固然有自由选择做某些并不违背圣经伦理的事,但如果我的选择不能造就人,或者令人良心软弱,我们就不能再做了,哪怕那些并不违背真理和伦理的事。
我们的行为只能是建立人,而不能拆毁人。如果我们的行为选择令人不安,或者使人软弱,我们就该放弃自己的权力,而宁可为了造就人而放弃自己的权益。因此,每当我们要选择做某件事的时候,我们都当谨慎考虑,我们这样的选择和言行能否建立他人,或者是在拆毁他人的信心,虽然就事论事的本身,事情的本身并不是犯罪,但如果那样的选择不能建立人,我们就该放弃不做了。
保罗在哥林多书信给我们拟定了基督徒自由、选择的三个准则,那就是:有益处,能裨益你的人生,提升你的价值;不受辖制,不被缠累捆绑;能建立人。
祈祷:
亲爱的父上帝
求你给我选择的智慧,
给我果敢决断的能力,
让我凡事行在祢心意之中,
凡事都有智慧聪明能力。
若我或将选错,
求祢及时有效提醒,
若我或将行错,
求祢提前归正指引。
保守我们不犯罪,
建立我们有智慧,
生活满有恩典,
侍奉充满能力。
人生有异象,
为人有美德,
处事有聪明,
行为有荣美。
让我谨慎而不优柔,
让我聪明而不狡诈,
让我勇敢而不鲁莽,
让我睿智而不卖弄。
奉我们主耶稣基督的名求
阿们!
仁慈的父神,我将自己和一切所有的都交托给祢。我仰望祢的丰富,因为祢知道什么是适合我需要的。祢的诚实与信实是我最好的安全。祢的智慧使我在一切的事上满足。祢的能力是我的支持、保护与保障。求祢照祢所喜悦的引领我,让我存欢喜的心跟随祢。凡祢手所赐的,没有什么是我拒绝不受的。至爱的父啊,我顺服祢的命令,盼望一切都互相效力,使我得益处。我信靠祢的恩典,我要常行我所应作的事,对祢恒心,决不让任何的事使我失去信心,因为我始终愿谦卑相信祢聪慧与大能的恩慈。(柏德克一六二六-一七〇七)
灵修反思:
1.你一般如何做选择?你认为你的选择是否就是上帝喜欢的选择?
2.你认为按照上帝的标准选择有何困难?你是否愿意照着上帝的心意做选择?
3.你认为如何在人生世事中明白上帝的心意?
4.求主给我们明白上帝旨意的能力和顺服的心。
-文:张远来-
-播音:刘惠-
-校对:琳、孟-
-音编:庄、孟-
-美编:四月-
图片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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